本市購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提取證件:
1、提取人提供經單位審查并開具的《池州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書》(一式七聯加蓋公章及財務章,無需填寫),每人對應1份提取申請審批書;
2、要求提取人到場辦理并提供本人身份證、配偶身份證、結婚證原件(按戶登記提取建檔);
3、若提取人為購房人的配偶或父母、子女的,應提供結婚證或者證明直系親屬關系的戶口簿原件;
4、購房款付清或購二手住房的,需提供提取人在本市開立(具有賬戶結算功能)的銀行卡或活期存折原件。
二、所需材料
(一)購商品住房或拆遷還房購房券購房
1、未交清房款的:
(1)預付款20%發票原件、購房合同原件(房管局備案);
(2)提取金額轉入房地產開發公司賬戶。
2、已交清房款的:
(1)全額購房發票原件、購房合同原件(房管局備案)。
(二)購二手住房或拆遷還房購房券購房
1、二手房交易合同原件(加蓋購房所在地房管局備案章或提供合同備案確認單);
2、已辦理二手房過戶后的新《房屋產權證》原件;
3、房屋交易契稅發票原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增值稅普通發票原件;
4、售房人及配偶身份證、婚姻證明復印件;
5、售房人原房產證復印件。
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
異地申請公積金貸款條件
(一)借款人為外地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池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自住普通住房,所購房屋的產權人為借款人或其配偶;
(二)借款人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且保持正常繳存狀態;
(三)借款人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且其家庭名下僅有一套住房或無房;
(四)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五)信用良好,無欠還貸款不良記錄,且借款人及配偶沒有未還清的住房貸款;
(六)同意以所購房屋作抵押;
(七)因資金緊張貸款發放需要輪候,異地貸款職工需與本地貸款職工一并輪候。
①本人攜帶公司開具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公積金存折原件,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審批后會打印蓋章后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② 本人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指定銀行(公司會告訴你)支取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