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定于
1月20日0時啟用下列超限超載動態檢測卡點
并開展治超非現場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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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在正常行駛的情況下,通過不停車檢測系統進行檢測,形成相應電子證據,市交通局以此電子證據,綜合運用現場和非現場相結合的執法手段,對違法超限超載行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超限超載當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自覺接受處理。對違法超限超載行為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市交通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井將交通違法信息抄告市公安交警部門和交通運管部門,在車輛年檢、營運證件審驗時予以后續追究。對嚴重超限超載的生輛、駕駛人、車輛所有人,將及時報送上級交通主管部門,以列入嚴重超限超載失信黑名單。對破壞不停生檢測設備設施的,公安機關將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