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職工交社保多久后可報銷住院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以及《亳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方案》第四條“(一)單位和職工應按照規定參加職工醫療保險,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新建單位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應當在30日內登記參加職工醫療保險;(三)建立醫保費用按月繳納機制,單位逐月申報,醫保經辦機構核定費用,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地稅部門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欠醫療保險費;(五)單位和職工中斷繳費期間,停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中斷后續繳費的,應補繳以前欠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等相關規定,只有職工正常參保、連續繳費才能報銷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