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畢業年度內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殘疾、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教育類畢業生。
申請材料:
1、《就業創業證》申領表
2、學校申請發放求職補貼的報告(包括有無公示的情況)
3、安徽省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
4、《安徽省求職創業補貼發放一覽表》
辦理流程:
1、符合補貼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愿向所在學校提交書面補貼申請;2、由各高校組織初審,對初審符合申報條件人員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同時,由各高校到當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集中為困難高校畢業生辦理《就業創業證》;3、各高校在省公共勞動就業網上經辦系統(以下簡稱“系統”)注冊成功后,登錄“系統” ,在線填報申請表,并向學校所在地人社部門提出申請;4、市級人社部門通過“系統”查看高校填報的信息,并進行預審,預審結果通過“系統”反饋給高校;5、高校登錄“系統”查詢預審結果,符合條件的將公示無異議的申請補貼人員相關材料報市級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進行審核確定;6、各地人社、財政部門在確保資金安全情況下,結合本地實際,采取資金直補到人或由院校先行墊付后結算等方式合理確定,于當年度4月底前將補貼資金足額發放到畢業生手中。
收費: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