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公山公園北門停車場
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公!示!了!
為加強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規范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行為,根據《安徽省物價局關于明確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通知》(皖價服〔2015〕14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成本監審結論,現將張公山公園北門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擬定標準公示如下:
"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一)小型機動車:2小時內(含2小時),每輛每次收費5元,不足2小時的按2小時計費;超過2小時,每增加一小時加收3元,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費;超過7小時至24小時內(含24小時)收費20元。超過24小時,按前述標準重新計費。
(二)大型機動車:2小時內(含2小時),每輛每次收費10元,不足2小時的按2小時計費;超過2小時,每增加一小時加收4元,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費;超過7小時至24小時內(含24小時)收費30元。超過24小時,按前述標準重新計費。
"以下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
1、執行公務的軍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
2、進入停車場臨時停放不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的車輛。
公示時限
自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