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阜陽市國土資源局發布了《引江濟淮工程阜陽市潁東區段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告知書》、《102省道潁東插花至潁泉周棚段改建工程(插花杜老莊至王小莊)項目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告知書》,約535畝地,10地將征遷,具體信息如下。
一
102省道潁東插花至潁泉周棚段改建工程(插花杜老莊至王小莊)項目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告知書
各被征收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因建設需要,擬征收農民集體土地,現將有關情況告知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102省道潁東插花至潁泉周棚段改建工程(插花杜老莊至王小莊),用途為交通運輸。
二、擬征收土地位置
擬征收土地位于潁東區插花鎮、冉廟鄉;潁泉區周棚街道辦事處境內。
三、擬征收土地村組及面積
擬征收農轉用土地屬潁東區插花鎮曾橋村、前于村、新園居委會、人民居委會、中心居委會、蘭樓村;冉廟鄉楊堂村;潁泉區周棚街道辦事處常營居委會集體所有。總面積34.8620公頃,其中農用地32.1396公頃(含耕地29.2031公頃)、建設用地2.2553公頃、未利用地0.4671公頃。
1.潁東區插花鎮曾橋村,土地總面積8.4953公頃,其中農用地8.4548公頃(含耕地7.7676公頃)、建設用地0.0405公頃;
2.潁東區插花鎮前于村,土地總面積1.2804公頃,其中農用地1.1864公頃(含耕地1.1594公頃)、建設用地0.0592公頃、未利用土地0.0348公頃;
3.潁東區插花鎮新園居委會,土地總面積11.5108公頃,其中農用地10.8278公頃(含耕地9.5211公頃)、建設用地0.6830公頃;
4.潁東區插花鎮人民居委會,土地總面積2.8733公頃,其中農用地2.2268公頃(含耕地2.1903公頃)、建設用地0.3465公頃、未利用土地0.3000公頃;
5.潁東區插花鎮中心居委會,土地總面積5.6019公頃,其中農用地5.3021公頃(含耕地4.8669公頃)、建設用地0.2000公頃、未利用土地0.0998公頃;
6.潁東區插花鎮蘭樓村,土地總面積4.3733公頃,其中農用地3.4472公頃(含耕地3.0264公頃)、建設用地0.9261公頃;
7.潁東區冉廟鄉楊堂村,土地總面積0.4600公頃,其中農用地0.4275公頃(含耕地0.4096公頃)、未利用土地0.0325公頃;
8.潁泉區周棚街道辦事處常營居委會,土地總面積0.2670公頃,全部為農用地(含耕地0.2618公頃);
擬征收土地實際面積及地類以勘測定界結果并報經政府依法批準為準。
四、征地、拆遷初步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安徽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皖政〔2015〕24號),初步按下表確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擬定《征收土地方案》上報審批。
(二)青苗補償標準
按照每畝1100元確定青苗補償標準上報審批。
(三)房屋拆遷補償和其他地上附屬物補償
根據《阜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阜陽市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阜政秘〔2015〕205號)文件規定據實補償。
征地拆遷實際補償標準以政府依法批準為準。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口初步安置辦法
安置途徑為貨幣安置和社會養老保險安置相結合,其中符合《阜陽市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規定條件的按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不符合《阜陽市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規定條件的,采取貨幣安置。實際安置辦法以政府依法批準為準。
六、本告知書下發后,在擬征土地上搶建、搶栽、搶種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實施時一律不予補償。
七、本告知書由阜陽市國土資源局潁東分局送達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和其他權利人,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和其他權利人對以上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和安置辦法,如有不同意見,可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日內書面向阜陽市國土資源局潁東分局(電話2172155)申請聽證,逾期視為放棄。
二
引江濟淮工程阜陽市潁東區段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告知書
各被征收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因建設需要,擬征收農民集體土地,現將有關情況告知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引江濟淮工程阜陽市潁東區段,用途為水域及水利設施。
二、擬征收土地位置
擬征收土地位于潁東區冉廟鄉、口孜鎮境內。
三、擬征收土地村組及面積
擬征收農轉用土地屬潁東區冉廟鄉張灣村、口孜鎮釣臺村集體所有,土地總面積0.7948公頃,其中農用地0.7733公頃(含耕地0.4073公頃)、建設用地0.0215公頃。
1.冉廟鄉張灣村,土地總面積0.1363公頃,其中農用地0.1210公頃(含耕地0.1209公頃)、建設用地0.0153公頃;
2.口孜鎮釣臺村,土地總面積0.6585公頃,其中農用地0.6523公頃(含耕地0.2864公頃)、建設用地0.0062公頃;
擬征收土地實際面積及地類以勘測定界結果并報經政府依法批準為準。
四、征地、拆遷初步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安徽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皖政〔2015〕24號),初步按下表確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擬定《征收土地方案》上報審批。
(二)青苗補償標準
按照每畝1100元確定青苗補償標準上報審批。
(三)房屋拆遷補償和其他地上附屬物補償
根據《阜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阜陽市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阜政秘〔2015〕205號)文件規定據實補償。
征地拆遷實際補償標準以政府依法批準為準。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口初步安置辦法
安置途徑為貨幣安置和社會養老保險安置相結合,其中符合《阜陽市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規定條件的按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不符合《阜陽市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規定條件的,采取貨幣安置。實際安置辦法以政府依法批準為準。
六、本告知書下發后,在擬征土地上搶建、搶栽、搶種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征地實施時一律不予補償。
七、本告知書由阜陽市國土資源局潁東分局送達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和其他權利人,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和其他權利人對以上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和安置辦法,如有不同意見,可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日內書面向阜陽市國土資源局潁東分局(電話2172155)申請聽證,逾期視為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