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鞏固拓展清單制度建設成果,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近日,巢湖市政府印發了《關于公布市本級公共服務清單和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目錄的通知》并在市政府網站對外公開。
巢湖市兩個“新型服務清單”制度建設,本著依法依規、便民利民、應進則進、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持公共服務清單做加法,涵蓋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利用行政權力或公共資源提供的全部公共服務,不僅將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明確的“端菜型”事項列入清單,還將會議紀要、部門作出的公開承諾和已提供的常態化、為群眾認可的“點菜型”事項列入清單,做到全方位清理、不丟不漏,公共服務全覆蓋,強化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責。中介服務清單做減法,對行政權力涉及的技術審查、評估、檢驗、檢測等各類中介服務事項,按照“取消一批、轉換一批、規范一批”的辦法,全口徑梳理、分類處置,切實減少由企業負擔的中介服務事項,規范中介服務收費,減輕企業負擔。此次公共服務事項清理涉及63家市直單位及有關國有企業,初次上報893項,經審理新增公共服務事項232項,最終確定公共服務事項1125項。權力事項涉及中介服務的28家市直單位,中介服務事項經清理取消4項、規范16項、轉換7項、保留126項。
兩個“新型服務清單”的制定完成,標志著我市以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涉企收費清單、公共服務清單和中介服務清單為框架的“3+2”簡政放權服務清單制度體系初步形成,對進一步規范政府行政行為、量化評估部門職能、科學核定部門機構編制將起到積極作用。兩個清單將實行動態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頒布、修訂、廢止和部門職能變化以及工作實際情況定期調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