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工作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指導下,由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內容包括復核應聘者報名資格條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對體檢或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將體檢、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由用人單位辦理相關聘用、入編等手續。
新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國辦發〔2002〕35號、皖政辦〔2006〕13號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時到編制部門辦理編制核銷手續。
六、紀律和監督
1、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要求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監督電話: 0550-3071067。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違紀處理規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要求,嚴格執行人事考試政策,規范考試程序,嚴明考試紀律。
本公告相關事項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