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宿州市網絡預約出租車經營行為,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保障乘客安全和合法權益,促進出租車行業和互聯網融合發展,8月7日,我市出臺了網約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暫行)。
據了解,網約車經營服務是指企業以互聯網技術為依托,構建網絡服務平臺,通過平臺接受約車人預約請求,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不在道路上迅游攬客、站點候車的出租車運營服務。
市城市客運管理中心出租車管理科科長孫傳玲介紹:“目前,許可受理系統已經調試完畢,可以隨時受理申請人申請,駕駛員考試系統已經準備就緒,也可是隨時受理考試申請。”
新出臺的網約車細則共35條,分別對網約車平臺、網約車服務行為和行業監督管理做出了規定。總結而言,個人在宿州市開網約車,車輛要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駕駛員要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證》。
市城市客運管理中心出租車管理科科長孫傳玲說:“本細則自2017年10月1日起受理,請廣大愿意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業戶和駕駛員盡快申請許可,完善手續,屆時,凡未取得經營許可的企業、駕駛員、車輛,一律按照非法營運處理。”
針對市民關心的網約車運價問題,細則中也給出了明確的規定。
本市網約車運力規模由市場調節,網約車運價實行市場調節,市人民政府為保障公共秩序和群眾合法權益,在市場調節功能失效時,可以對網約車的數量和價格實行臨時管控。
凡符合條件并有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可提交材料,進入交通培訓考核,合格者將發放網約車駕駛員證。
宿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
(暫行)》政策解讀
近日,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宿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暫行)》(宿政辦秘〔2017〕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為做好《實施細則》的貫徹落實工作,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實施細則》出臺背景
宿州傳統巡游出租汽車,為社會公眾提供個性化運輸服務,在方便群眾出行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存在“打的難”、服務質量不高等問題,社會對出租汽車服務總體滿意度不高,迫切需要對出租汽車管理體制機制進行改革,改進和提升服務水平。2014年7月以來,網約車新業態迅猛發展,在為廣大群眾出行提供更加快捷、舒適、精細化服務的同時,也因其無序發展和不公平競爭,導致傳統出租汽車營收下降、空駛率提高,省內外一些城市連續出現新老業態沖突事件,影響行業及社會穩定。行業各方和社會各界都希望政府盡快推進出租車行業改革,明確管理政策和規范思路,切實提升服務水平和監管能力,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保障各方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交通運輸部、省政府關于深化出租汽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和互聯網融合發展的要求,更好地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經營服務行為,保障運營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2016年7月27日,交通運輸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網信辦聯合頒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各城市人民政府落實屬地責任,結合當地實際,在運力規模、價格機制、經營期限、車輛和駕駛員準入條件等方面制定具體落地措施。目前省內已有合肥、淮南、黃山、安慶、蚌埠、六安、淮北、銅陵、蕪湖等9市發布實施。
二、《實施細則》主要內容
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結合宿州出租汽車行業實際情況,就我市網約車行業管理明確以下具體規定:
我市網約車運力規模由市場調節,運價實行市場調節價,在市場調節失效時,政府可以對網約車的數量和價格實行臨時管控。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并在服務所在地范圍內設立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或者具有《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網約車車型檔次不低于當地巡游車標準,燃油(氣)車輛排量不小于1.6L,車輛軸距不小于2600mm。純電動車輛軸距不小于2550mm;駕駛員應具有服務所在地戶籍或者居住證,持有C2以上機動車駕駛證,駕齡滿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