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合理調配城鄉教師資源,經池州市貴池區人民政府批準,決定從區內農村中小學(含農村區直學校)選調40名教師到城區中小學任教。現就選調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實際需求的原則。
二、選調學校、崗位及計劃數
三、選調對象及條件
選調對象為池州市貴池區在編在崗的農村中小學教師(含農村區直學校)。
選調對象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愛崗敬業,為人師表,身心健康。
(二)小學教師應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專業不限。初中教師應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崗位(學科)須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認定的學科一致。
(三)在本區農村中小學任教且教齡滿五年(即2012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不含在外縣區農村中小學任教和辦理人事代理計算工齡的年限,且每年年度考核和師德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四、選調工作程序
本次考試選調工作程序為發布選調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考核、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等。
(一)發布公告
選調公告在貴池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公告時間為8月17 日至8 月19 日。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報名時間:2017年8 月20 日(上午8:00~12:00,下午12:00~17:30);報名地點:池州市第十中學(地址:池州市百牙路69號)。
2.報考時需提供所在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須加蓋公章)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同時填寫《貴池區城區中小學選調教師報名表》,提供同底3張近期1寸彩色照片。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學科)。
具備一級及以上職稱人員,調入學校如果沒有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崗位需低聘的,報考者在報名時須作書面承諾。
3.資格審查。報名時,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準予報名。
4.考試收費。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收費標準,報名時每人收取考試費90元(每科45元,兩科計90元)。
5.準考證發放。2017年8月23日,考生憑身份證到池州市第十中學領取準考證,逾期按自動放棄處理。
(三)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每科滿分為100分,分別按30%和70%合成總成績,總成績保留二位小數,四舍五入。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專業知識指考生所報考學科的相關專業知識。
考試時間為2017年 8月24日上午。《公共基礎知識》8:20~9:20;《專業知識》10:00~12:00。考試成績于2017年8 月25 日在貴池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實際參加考試人數少于或等于選調崗位(學科)計劃數的,該崗位(學科)考試設立60分為合格線,考試合成總成績未達到60分的考生不予選調。
(四)考核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考核對象(如總成績相同,以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如仍相同,則加試),區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將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鑒定,鑒定內容主要為師德表現、工作表現、組織紀律、教育教學能力、管理能力及近三年的教育教學成績。如近三年內受黨紀政紀處分、年度考核為不合格以及正在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或司法機關調查處理的不予選調。
因考核出現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遞補一次。
(五)擬調人員的確定
根據考核結果,等額確定擬調人員。
(六)公示
擬調人員名單在貴池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3天。對成績和結果有異議,經核實確有弄虛作假及徇私舞弊行為的,取消擬調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因取消擬調資格造成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遞補一次。
(七)聘用
按選調計劃數和考試總成績,分層次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由擬調對象選擇學校,并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五、其它事項
為做好本次選調工作,成立池州市貴池區城區中小學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貴池區教育局,負責具體實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