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末,滁州市中考成績出爐。當天一大早,滁州市教育招生考試辦公室也在第一時間將市本級中考成績累進表在市教體局網站上進行了公布。市本級最高分為790分,750分以上200人,725分以上669人,715分以上918人,700分以上1279人;市區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數線是560分。
中考成績出爐后,省級示范高中的招生政策牽動著考生和家長的心。
據了解,今年市本級共有考生5920人,滁州市區普通高中計劃招收3132名新生,市區三所省級示范高中計劃招收2612名新生,其中面向市區招生數為2458人。市本級4成考生可上省級示范高中。具體來看,滁州中學市區招生指標為1000人、面向全市招生指標為100人,滁州實驗中學市區招生指標為756人,滁州二中市區招生指標為702人(含體育特長生54人)、面向全市招生指標為54人(宏志班)。
根據招生政策,3所省級示范高中市區招生計劃的80%切塊分配到市直及兩區初中學校。指標到校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設最低錄取控制線,但必須達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方可進行錄取。指標到校生確定后,3所省級示范高中會根據考生志愿填報、招生計劃劃定統招分數線。
另外,省級示范高中錄取還有幾個硬性要求: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C等級以上(含C等級)方能錄取到省級示范高中;地理、生物考試成績不合格的,不能錄取到省級示范高中;省級示范高中的特長生文化課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學校統招(非指標到校生)錄取分數線的90%;體育成績特別優秀(國家二級運動員、或者代表我市參加安徽省青少年競技體育比賽取得前八名的運動員),錄取到省級示范高中的特長生文化課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學校統招(非指標到校生)錄取分數線的80%。 (記者王太新)
通知
滁州市發展改革委 滁州市教體局
關于滁州市新銳私立學校學費等標準的批復
滁州市新銳私立學校:
你校關于請求調整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的“申請”收悉。根據《安徽省定價目錄》和《安徽省物價局 教育廳關于開展放開民辦教育收費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皖價費〔2017〕56號)規定,依據成本監審情況,結合我市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承受能力,經研究,現對你校學費、住宿費標準批復如下:
一、小學學費調整為每生每學期2600元;住宿費:每生每學期1100元,不作調整。
二、初中學費調整為每生每學期3000元;住宿費:每生每學期900元,不作調整。
三、高中學費調整為每生每學期4200元;住宿費:每生每學期1000元,不作調整。
四、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要嚴格按照市物價局、教育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滁價審〔2011〕110號)和市發展改革委、市教體局《轉發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教育廳關于調整軍訓服務費收費政策的通知》(滁發改價〔2015〕299 號)、《安徽省物價局 教育廳關于開展放開民辦教育收費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皖價費〔2017〕56號)的規定執行。
五、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轉發國家計委、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通知》(皖價費〔2002〕272號)要求,你校要對收費標準進行公示,加強收費管理,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六、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即一年級、七年級和高一新生入學時執行上述標準。學生入學時的學費標準一經確定,在讀期間不得提高。學生因故退學、轉學的,退費政策按《安徽省物價局 教育廳關于開展放開民辦教育收費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皖價費〔2017〕56號)執行。
七、該標準自二○一七年秋季開學起執行。執行期間,國家、省如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此復。
滁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滁州市教育體育局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