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網站5月18日公布了《關于市政協2017年第69號提案的答復》
關于市政協2017年第69號提案的答復
唐佑文、呂長芳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建設宣城大劇院的提案”收悉。感謝您對宣城市文化發展的關注與熱忱建議。根據您的建議,我局經過與會辦單位市住建委、規劃局共同研究,現答復如下:
提案提出的“招標聘請國內外著名設計團隊,設計富有皖南地域風情、宣城特色的宣城市大劇院”。 市文廣新局、市住建委、市規劃局已于2012年啟動宣城大劇院建設規劃設計,并委托東南大學建筑研究所齊康教授(中科院院士)主持編制。《宣城大劇院設計比選方案》于宣城市規委會2012年第一次主任(擴大)會議審議通過,確定以大劇院方案一為基礎完善設計。經2013年2月、8月多次組織召開了“宣城大劇院設計方案評審會”,經多輪專家評審,推薦了2套體現宣城特色和地域風情的設計方案供比選。初步設想,選址在宛陵湖,新建的宣城大劇院占地120畝,總建筑面積51000㎡,總投資約6億元,由大劇場、小劇場、劇院級公共服務區及其他輔助功能區等組成。
后來未實施,主要原因是:1、根據國家文化事業發展新政策、地市一級大劇院建設已不再列為地方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必建項目,上級財政不再會有資金補助和政策支持。2、單純地由地方政府投入建設大劇院,不但一次性投資巨大,而且由于市場因素影響,運轉費用無法自保,鑒于市財政資金困難,決定宣城大劇院建設暫緩。
提案提出的“組建宣城市大劇院股份有限公司,負責大劇院的建設和運營”的建議很好,我局將積極聯系相關單位,深入研究大劇院PPP建設的可行性,報請市政府研究確定。目前我局正在積極努力,根據當前的相關政策,擬采用政府投入與走向市場相結合的方式建設大劇院,待尋找適當的投資人,政策環境等條件成熟后我局將積極組織實施。